关于开展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
根据《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》(校党发[2019]88号)精神,参照《处级领导人员任职试用期实施办法》(校党发〔2017〕81号)有关规定,生命学院党委近期对2023年7月提任的科级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。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张红云
二、考核内容和程序
1.考核内容
按照干部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五方面的要求,在全面了解新任科级干部试用期内思想政治表现、工作实绩、道德品行、群众口碑、勤政廉政等情况的同时,重点考核其试用期内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、履行职责情况,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考核内容。
2.考核程序
(1)个人小结
被考核科级干部撰写试用期工作小结,填写《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表》。
工作小结按照考核内容,重点陈述任职以来履行职责的情况、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不足(1500字左右);《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表》中个人小结应简明扼要,“自我认定”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为“优秀”、“称职”、“基本称职”或“不称职”。
(2)民主测评,组织考核。
学院党委将在一定范围内,听取意见,进行民主测评。
(3)结果认定,意见反馈。
学院党委会根据考核情况,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,召开党委会,研究后填写鉴定意见。鉴定意见要客观公正评价科级干部在试用期间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,存在的主要缺点和不足,并明确提出被考核人员胜任或不胜任现职,由学院负责人签署。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和群众反映问题等情况研究认定考核结果,按规定完成有关后续工作,并通过一定方式向考核对象反馈结果和意见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认真做好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相关工作,本着对组织、个人负责的态度,如实签署鉴定意见。
2.请被考核科级干部将个人工作小结、《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表》(纸质及电子版)报生命学院党委。
3.考核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生命学院党委和所在部门反映对被考核人员的意见和建议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。电话及邮箱为:
联系电话(传真):87091037
电子邮箱:smxy@nwsuaf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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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7月24日